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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须知

本文介绍了送样需知、自抽样需知、送样流程、检测报告领取流程、退样流程

一、送样需知

1)样品有保质期的,应在保质期内;

2)样品数量应满足检测检验要求。样品数量不足时,部分项目将无法检验,建议送样前咨询(电话:0818-2247888) 。

3)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应携带标准文本(以备案为准)。

4)受某单位委托的送样检测,一般应携带委托方授权书(或介绍信)。

5)样品受理时间:每日9:00-17:00

预约电话:0818-224788

二、客户自行抽样时需知

1)抽样时应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才能保证检测结果使用的有效性。

2)依据对应产品标准或检测方法执行抽样,若相应的标准未规定,应制定各方认可抽样方案,或选用通用抽样方法,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3)客户自行抽样送检的,检验机构只对来样负责。

三、送样流程

1)明确客户身份:对不认识的客人要求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必要时与对应单位联系。协议客户必须进行身份确认。

2)明确客户送样目的:了解送样要解决的问题,区分出“普通送样、投诉样、复检样、新资源调查样、新产品鉴定样”,并记入委托合同中。

3)落实客户要求的评审:明确检测指标与检验标准以及要求完成检验时间,按《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控制程序》执行。

4)查验客户提供的样品与资料:检查样品的标示、配件、品质状况、感官、包装物、封样情况、保质期,对递交的资料进行检查,将相关情况记入委托合同中。对可能在检测复议期失效的样品,要告之客户不能复检的后果。

5)委托合同签订(委托受理单填写):客户填写样品名称、样品等级等等委托方填写内容,注意名称、地址等的准确性,当客户不会填写,在代填时,在填写结束时必须要客人签字确认。有改写时必须要客户签字确认。受检机构填写时,对样品的状况要清晰描述。委托单必须要受理人签字和加盖受理章,并向客户发放一联,作为取报告的凭证。

6)收费:按公司收费标准收取,出具发票,协议客户按协议执行。

7)后续事项说明:对领取报告的方式和时间予以告之,征求对我机构意见,对协议客户说明协议执行情况,提供相关咨询资料供客户选用。

8)客户要求现场分样封样的处理:通知检测部,由实验室人员与客户一起到实验室分样,注意样品的均匀性、细度。分好的样由双方签字封样。备查样应妥善保管。

四、检测报告的领取流程

客户凭样品受理单在约定的检测完成时间后到公司业务大厅领取检测报告,可提前电话咨询检测情况。

需邮寄检验报告的客户应在受理单上注明,并注明邮寄地址、收件人员及电话。

五、检测剩余样品的退还流程(仅适合在委托合同或受理单有明确退样的情况)

需领取检测剩余样品的客户,务必在委托合同或受理单中注明。

要求领取退样的客户,应在委托合同中承诺的保管期限内,检测异议期满(食品为领取报告7个工作日,其他样品为领取检测报告14个工作日)和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时,凭委托单及检验报告领取并签字确认,声明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对无凭据的客户,进行身份确认。

退样时到库房取样品期间,应有人接替接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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